最初or最后的

 

 

 

 

3.Sometime

  总算是在最后的时刻跳上了公车,我可不想在返学的第一天就被老师因为迟到这种无营养的原因提到办公室聊天。
  一点也不想。

  甩头发的时候顺便想甩掉外套上的雨水。鬼知道这天气是怎么回事,前一秒还是阳光普照,下一秒竟然就下起倾盆大雨来。用上我一百米12秒6的速度也没有挽救回NIKE的运动外套沦落成雨衣的命运。
  真是不枉费我砸了笔银子在上面。
  踩着钟点进的教学楼,一边考虑下午怎么回家。
  伞自然是没有的,看看这天色,估计这一整天都是晴不了了。
  管他呢,先回教室再说。
  值得说一句的是,我还是迟到了。

  总之,如果迟到一分钟和迟到一小时的后果是一样的话,你也就不会对我为什么在上课了以后还如此悠闲的在走廊里“漫步”有体会了。
  也无所谓是不是需要做检查,我想老师也不会那么冷血,让我返学的第一天又教务处见吧。
  然后,在走过长廊时,不小心地往窗外,往对面楼的楼顶瞄了一眼。

  很快,我就会为了我这多余的一眼付出代价。

  也许他真的是个白痴。
  雨下的实在是很大,如果在雨下站上个半分钟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会用这种语气来形容。一滴滴的雨水——或许用一颗颗的雨珠来形容比较准确。
  站在天台上也不代表可以少淋一些雨。
  有些神经质的家伙,我指那个愣愣地站着淋雨的流川枫。
  “流川枫。”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喊着他的名字,但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他没有反应,很久的一段时间——也许并没有“很久”,只是心理作用——正当我认为他的耳朵应该去大修一下顺便准备再叫一声如果他再没回应我就走人的时候,他转过了头,看向我。
  “我知道你会过来的。”
  我第一次看见他的表情有了些许变化,他干脆把整个身体转了过来:
  “我看见你在看着我。”

  过了很久以后我才明白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他认为我无论在何时何地都会不自觉地注意到他。
  也许,我不能否认。因为有他在的场合,很少能让人不发现他。当然不止我,连樱木那家伙也是承认着流川这小子的确是有点邪门,让人不能不注意到他的存在。
  他喜欢睡觉是出了名的了,有的时候真是有些让人受不了。
  不,应该说更多的时间如此。
  开始觉得,我们是莫名其妙地彼此认识,莫名其妙地熟悉起来。
  然后,莫名其妙地开始交往。
  有的时候甚至觉得这是一场很不真实的梦,梦里的所有事都虚幻的让人无法相信。
  就象我会丢下准备去打小钢珠的樱木他们只为了看他一个人在小球场练球,或者是做我一向不屑为之的等人一起回家——无论到多晚。
  自认是个很认真很称职的情人,在待人接物的方面,我一向少有差错,只是有时过分热情。
  如果可以和他平均一下就好。
  既然在一起就不可能不吵架,其实很清楚地意识过这个问题,但一直认为照着流川的性格,怕是我故意找茬也是吵不太起来的。

  事实证明,话不可以说的太满,否则很快就会有报应。

  被女孩子缠住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不是我自夸,如果没有流川枫,对女孩子我绝对有自信泡遍整个湘北无敌手——只不过我可没有象大楠高宫野间那样,成天象一辈子没有见过女人一样对着美女,包括美女照片流口水的习惯。
  那天遇上的女孩子在本质上还是我比较喜欢的类型,如果不是因为前车之鉴太多加上怕某人误会,也许我会追她来当女性朋友(只是女性朋友而已哦)也说不定。
  只是淡淡地聊了几句,顺便坐在一起喝了杯饮料,我甚至连她的名字都没有记住,想起来都觉得有点惭愧。
  只是这么点在我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罢了,却被他扩张成什么罪无可恕的大罪。
性格所使,他和我都不是会大吵大闹的人,但他的眼神真的无法忍受,自认没有做错什么,也觉得他管的未免也宽了些。
  冷冷地看着对方不说话,那是他生气时的习惯动作,我有些不屑,冷笑了下,掉头准备走。
  我本来就不是个看人眼色长大的人,何必受他的气。

  总不至于要我和所有的女生都隔十万八千里吧,这不是我必须做的。
  我没有必要去迁就任何人,高兴的就在一起,不高兴的就分开。
  这是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