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omething
我有一枚戒指,很大路货的,在路边摊可以随时买到的那种,颜色黯淡的很,式样也是最老旧的。
不过我已经保存了很久了,也不在乎把它带进我的棺材里。
其实我还不太老,只有18岁而已。
如果没有那件事,也许要我活到七老八十的都不成问题。
人快死的时候,特别容易想到从前,就比如说,高中的时候,死党仰慕的那个女生曾经鼓动过我进篮球队,说什么“樱木同学那么快就能够成为主力,那么洋平也一定也没有问题”差点就被拖下水了。
但最后还是因为某种原因而拒绝了。
废话,我本来就没有樱木那样的天赋,又没有樱木那样恐怖的体力,又怎么可能那么快就把篮球“融会贯通”?再加上连樱木都被整的那么惨,又何况是我。
晴子一定是当“星探”当上瘾了,因为樱木的关系。
不过现在想想,还是应该谢谢晴子的,如果不是他,樱木就不会进入篮球队,我也就不会三天两头有事没事往篮球队跑,也不会受到生平第一次处分(当然这个可以省略不计,毕竟看到那个一直在校内横行霸道的三井哭着说要打篮球也值回票价了)。
当然,也不会看到被女生称为湘北第一帅哥,拥有着怕是连校长或者教导主任也不会有的人力资源(当然仅指女性,不过这样也很可观了)的流川枫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样子。
其实我看出来了,流川他根本不会打架,之前之所以能接下樱木的“头槌”也只不过是因为头壳比较坚固的缘故,就象抗震能力比较强的笔记本电脑,比较耐打,不过,还是很容易碎的。
也就是说,要被打的话,也不会幸运到哪里去。
反正那天被打的最惨的除了那个叫铁男的家伙(被樱木修理的家伙……让我们为他祈祷)以外就数他最凄惨,毕竟他的头再硬也不会是第二个金刚石制的脑袋(樱木这样的有一个已经是奇迹了),被那种我看了都浑身起鸡皮疙瘩的铁拖把头砸脑袋不出事才有怪。篮球馆里的女生乱成一片(其实一共只有四个,彩子自己也负了轻伤,但还是要帮着包扎止血;另外两个正在忙着“抢救”昏倒超过三次的晴子),樱木那家伙现在才发现原来自己也是会有疼的感觉的,站在一旁杀猪似的狂吼(也许是在为晴子担心着),赤木只知道拉着木暮问事情经过,大楠他们也不是不想帮忙,只不过越帮越忙的可能性比较大罢了。
我这才第一次发觉流川的好处,毕竟在混乱的情况下,冷静和沉默都是最好的,特别在我的头快炸了的时候。
那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人发现流川的伤几乎是在场的人里最严重,也许是因为他没有象樱木那样叫什么,只是很安静的躺在体育馆的最角落里,呆呆地看着从自己头上的血流下来,估计让别人看了会觉着有“被打笨了”的感觉。
我从彩子的药箱里拎了一大块止血的纱布和一点酒精棉花,走到他的面前。
“喂,你怕不怕疼?”
我是怕他有和樱木一样的毛病,一看到我拿酒精棉花就拼命踹我,说是宁愿伤口烂成一个大洞都不要我帮他弄。真是不知好歹。
“我的手劲很重哦,反正都是这样,也无所谓什么别的了吧。”
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东西,左手撂起他长的有些过分的刘海,看着他前面似乎没有什么伤,再看了看他的后脑勺,OK,就当我是个修锅子的,只不过这个锅子坏的有些过分了。
止血纱布很干脆把血弄到不流出来,然后,我看了他一眼,从刚才到现在他都没有说过一句话,让我有种我正在为死尸做后事的感觉:
“先说明一下,我从来没有进修过护士专业,也没有那个志愿,所以即使再疼你也不准对我的身体造成任何损害,否则后果自负。”
简而言之,我是被樱木弄怕了。
不过后来事情顺利的让我一切的担心都白费了,毕竟这个世界上象樱木那样的人并不多。
把他的头包的象个粽子——其实我觉得象个簸箕,不过这实在确实诗意——后,我很满意的跳到一边,对我的“艺术品”兼“实验品”的合作感到很满意。
这个时候体育馆里的混乱也差不多告了一个段落,我在接受了主任老师给的警告(当时只是口头的,书面的警告是第二天才发布的)后,很遗憾地耸了耸肩,跑到最亲爱的柏青哥点打小钢珠去了。
说实话,178的身高在篮球队里的确不算高,但在对付女孩子的时候,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光我在这家PUB里打工的第一天,就被迫认识了在呱噪度上大约等同于5000只鸭子数量的女生,更可笑的是竟然有人问我有没有结婚,拜托,高中一年级的学生能有多老,如果说我是长的象陵南的鱼住那样的话我还理解,但是我自认长的虽然不算很帅,但普通的英俊还是有的吧,何必呢,打击我的自信。
唯一的解释是女孩子都高度近视了。
学校其实是明文规定禁止来PUB这类声色场所的,大约是被不久以前那个在PUB里有高中女生被抢劫一空先奸后杀的新闻搞怕了。
不过我是在这里打工,如果被学校知道了,恐怕就不止是被停课那么简单了。
哦,对了,今天是停课后的第五天。
日子过的很太平,我突然发觉我实在是个很天才的人。
如果没有樱木他们在身边,怕是我死了都不会有人知道。人在疲劳的时候特别喜欢想些有的没的。就比如说我的目标,好歹混个高中毕业,如果顺利的话,能够考上个两三流的大学就更好了。
PUB关门的时候大约是凌晨3、4点,我朝天打了个很没形象的呵欠,准备回家补眠。夏天天亮的很早,一般到5点的时候已经可以看到黎明的曙光了,那时候就没有睡觉的气氛了,所以要赶着回家。
头一点一点的很想就这么在街上就躺下来睡,幸好因为是处在一个上夜班的已经走上早班的还没有出门的时候,所以路上无论是人还是车都是很少,即使偶尔会有辆车从身边经过,那速度我估计即使是撞上我,也是连根骨头都撞不碎的,也许还可以捞点医药费之类的,所以才“放任自流”的学流川枫边走路边打瞌睡。
又朝天打了个呵欠,眨了眨眼睛,才分辨出公寓的具体位置。
经过黑暗的楼道时才发觉那灯竟然坏掉了,摸黑,OK,只能摸黑前进了(这才是“摸黑行动”),好不容易摸到自家的门口,却发现脚好象踢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脑中第一个反应是“垃圾袋”(或者更明确的说是“装满垃圾的垃圾袋”?),然后又猜想着是哪个变态杀人犯的牺牲品然后丢到这里来的(这个比较有趣),尽量避免踩到那个“东西”的身上的同时掏出钥匙打开了门,顺手摁亮了门边上的灯。
那个蜷缩的毫无气质的“东西”……等一下……这个不是流川枫么?
真是可怜的家伙,连续被我两次认作是尸体的可怜的家伙。
考虑,是把他拖进来,还是就把他丢在门口自生自灭好了。天使和恶魔在我的头顶上交战了5分钟后达成一致,拎他进来,然后,再说。
很好,187公分的身高丝毫影响到他比樱木要轻上很多的后果。下次见到樱木时要告诫他减肥,省得下次打架后要再要他死拖才把他拖回来。
很干脆的洗了把脸想倒头就睡,但却发现瞌睡虫被流川枫的乌龙事件不知道打发到太平洋上的哪个小岛上去了。尽管身心上都很疲惫,可就是睡不着。
那好,就看着流川枫发呆好了。也许看着他睡的那么熟的样子我也可以沾到点睡眠的气息。
2个小时后,看着天都亮了,却发现自己仍然是睡意全无,唯一得出的结论是如果流川枫能够矮20公分顺便再去做个变性手术的话我考虑追他做我的第N任女友。他的确是我这辈子见过长的最漂亮的人,不过这句话可不能让他听到,否则不被剥层皮才奇怪。
时钟很尽责地指着7点10分的样子,我撑着下巴很疲倦地瞪着窗户外的空气,开始诅咒当时租房子的时候就为了省下一个月几千元而选了这间看不见日出的公寓,否则还可以靠着看日出过个清爽的早晨,毕竟是第一次失眠,值得纪念。
等一下,我是在停课中没有错,流川他可是还要上学的吧……考虑要不要叫醒他……
叫醒睡着了的流川后会有怎样的后果在神奈川已经是个公开的秘密了,我考虑究竟是看在同学的薄面上叫他一回还是保命重要,这其实是个很简单的选择题,只不过我想如果他现在没有叫醒他等他迟到的话是不是会有更糟糕的后果。
安拉,我那么着急干什么,顶多就说我不知道好了,反正我好心收留他一晚上已经是很仁至义尽的了,早知道就把他丢在门外自生自灭去了,还害我“但愿整晚长睡不起”的梦想破灭。
打完第N个呵欠以后,很自觉的到厨房去准备早饭。原来是想做起司面包,但在发现面包的保质期已经过了三天后便放弃了这个打算。我可不是樱木那家伙,喝着3个月前的牛奶还能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我可是光闻着那味道就差不多要吐出来了——
才想着,就看见一抹游魂,NO,是流川枫从卧室里晃了出来。他显然是被陌生的环境搞糊涂了,也许是在考虑着盥洗室在哪里的样子,我笑了一下,从厨房探出头去:
“左手第三间,牙刷用蓝色的那把,放心是干净的,牙杯的话自己凑合着好了;毛巾就用我的好了,反正我不会嫌弃你的~~”
我承认我心里是有点想捉弄他的,毕竟一直看着他一副惟我独尊的样子让我在某些方面并不是很通气,虽然也不至于到讨厌的程度拉,但和樱木呆久了也就惹上了和那个红菜头一样的毛病。
或者说,是我传染给樱木的(这样比较好听)。
洗洗弄弄的大概过了10分钟,在这10分钟里我也(自认为)很出色的弄了一小锅稀饭,没办法拉,凑合着吧,毕竟我的手艺虽然不是菜到家了,也不会让人眼前一亮就是了。
他很正色的走到厨房里,我很怀疑他有没有睡醒,因为他分明还是一副很迷糊的样子,很象是在打瞌睡。这样看来的话,他除了在打篮球以外好象是从来都没有清醒的时候。
我无所谓的耸了耸肩,把那锅稀饭交到他手上,然后告诉他要放在桌子的正中央,毕竟他现在是我家,不指使指使他怎么对得起我的完美原则?
吃早饭的时候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关于这个家伙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冲到这里来的问题。我们两个并不是很熟吧,最起码我是这么想的。环顾四周,再加上连樱木看了都要粥眉的乱七八糟的房间,我承认我不是个很有洁痞的人,任何男生独居可能会出现的诸如臭袜子脏衣服坏掉的家具或者是吃完没有洗的饭碗我这里到是一应俱全。所以即使是樱木也是不屑在这里呆多一会的。
那么只能说,流川枫他的适应能力比较强。我那时候是想到一种生物的,就是那种经常在厨房和厕所里窜来窜去黑色外壳有两个触角有的时候也会飞一般来讲女生见了会尖叫晕倒的虫子。
OK,我承认我在想着的的确是蟑螂,打不死踩不扁的万年蟑螂——就这点来讲我觉得更象樱木。
家族遗传的幻想症,会从阳光蓝天想到夏天的冰激凌再从冰河时期想到不知多少年后的地球末日,这也是不受控制的,也许可以想成是已经作古的老爹老妈留下的为数很少的遗产中的一个,这样才比较对得起自己。
很愉快的把他扫地出门——实际上是把他丢出门上学去,我一个人被停课已经很罪过了,才不要再拖上另一个。不过在关上门后的一又三分之二分钟后才突然意识到一个很严重——也许只是对我来讲很严重的问题,还是忘了问他来这里的目的。吃饭的时候只顾着想着些乱七八糟没营养的东西了。
算了算了,反正是一个学校的,以后见着面了再说好了。
上午的时候小睡了一会,让我很清楚的了解到我还没有提早进入失眠族,真的确让我很欣慰。
午饭把那锅稀饭喝了个底朝天,然后锁上门,跑到大街上去闲逛。
我真是个不求上进的家伙,用力挠了挠头,我继续靠在百货大楼正门的侧柱上,评估着今年夏天到底流行多短的裙子。
女生都喜欢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我也不想去猜测她们究竟在脸上要涂多厚的粉才算OK。乍一眼看上去好像个个都很有姿色,但实在禁不起仔细观察,我在想如果天气再热一些,她们脸上那些粉会不会因为失去水分而龟裂,然后一块块从脸上掉下来。
那可就好玩了,想着就觉得很期待。
在热的要命的大街上站了大约1个小时后,我才又想回某个问题。
(最近好象问题特别多,哎呀,不管了)
流川枫他没有用蓝色的牙刷,当然,他是刷了牙的,唯一的结论就是说,他用的牙刷,是我的。
当然我说过我没有洁痞,也不会这样就说怎么怎么的。但总觉得有一种,间接接吻过的感觉。
想到这里我就没有再深想下去,谁知道我的幻想症会再怎么不受控制。
看了看手表一个下午就被我这样混下去了,差不多到了篮球队训练的时间,才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
在餐桌上发现的,明显不是我的,经过排除法所得,只能是流川枫的。我可不会单纯的认为这是什么什么的表示,不过一定是他放在那里的就是了。得问一下是什么意思。
我不否认我是闲得太过分了,反正PUB要晚上8点才开门的说。
以超慢的“龟爬”速度走到篮球馆,不意外的接收到大姐头警告的眼神。
“洋平,下次不许你这么着哦,虽然是为着篮球队,但好人可以做,‘滥好人’少去充风头。”
其实这滋味还是很好的,安田他们基本上是把我当成篮球队的救世主了。
训练结束大约是晚上6点多7点不到,我破天荒的没有被樱木拎走,而是在等其他人都走的差不多了以后,开始完成我来的目的。
考虑着究竟是把这戒指直接了当的丢给他转身就走还是很完整的表示我没有碰过这东西的交到他手上再看他说什么。
OK,我的好奇心其实还是很重,所以把戒指从裤袋里拿出来后就一直捏在手里从右手滚到左手,再从左手滚到右手。反正我的手是背着的,他又看不见。
看着他旁若无人的练着球,其实是个很厉害的人,这点不需要我来肯定,虽然被樱木熏陶着说是“那只死狐狸只是碰篮球比我时间长而已其他没有什么厉害的”,但就我来说……就我来说什么来着?
STOP,无敌幻想症又要跑出来了。
流川他好象是终于发现了我的样子,他看着我,又转回头,捡起地上的球,丢回到装球的车里。
“你有空么?”
我耸了耸肩,跑过去拎起另外一把拖把——我又想起了那个被砸的很惨的“锅子”——和他一起拖着地。
沉默了很长时间,总觉得在他身边有一种时间凝固的感觉,所以即便不是很长时间感觉上也很长。我看着地板也差不多都擦干净的时候,他回更衣室换衣服,然后我站在篮球馆的门外。
有点奇异,好象从来都没有这么心甘情愿的去等一个人,想我当年等女孩子的时候都几乎是被押上刑场似的。
我还是喜欢女孩子的,不过如果真的是实际去与其中的某一个交往可就不是件好玩的事了,最主要还是因为女孩子太麻烦,我说过,喜欢在脸上漆油漆的习惯,喜欢要男孩子等的习惯,喜欢追查自己的男友,斤斤计较小心眼的习惯,喜欢耍脾气的习惯……吃不消就是吃不消,反正从国三开始就决定在没有找到一个没有这些缺点的女孩子之前不与女孩交往。
现在的确是找到了一个,只不过不是女孩子,要不要紧?
恩,再重申一下,如果他能再矮20公分再去做个变性手术就好,我的要求其实也不太高的。
他换好了衣服出来,看了我一眼。
“喏,戒指。”
我把今天跑到这里来的目的交给了他,但是没有走,我想听听他的解释。
他的脸上依旧没有表情,恩,我承认我有点失望了,不过没关系,我笑了下:
“你没有事情要告诉我吗?那么OK,我先走了。”
走咯走咯,省得迟到了还要被老板训。
我倒是没有想过后来发生的一切会给我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毕竟我不是未卜先知的巫女。
只不过,现在想来,我这一生,应该算是,从那次篮球队事件开始的,否则也许我不会这么年轻就死,但我的一生一定是急剧无聊的。
就这点来讲,我还是应该感到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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