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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咖啡店裏的人很少,他垂著手,等著那個電話裏所說的穿黑格子上衣的男人。 
         
          很快,他將第三支煙頭撚熄在煙灰缸裏,又從煙盒裏抽出了第四支煙。 
         
          看著煙灰冉冉的升高,升高到某個他無法達到的高度。  
         
          有人走了過來,抽開了一旁的椅子,坐了下來,帶著個微笑。 
         
          “請問您就是三井先生麽?” 
         
          他把手裏的煙滅掉,然後轉了個方向,正對著那個人。 
         
          “我是。” 
         
          “是這樣的,您的上一部作品獲得了很大的成功,總編輯想讓我問您,是否願意長期爲我們的雜誌供稿?” 
         
          有些無趣的建議,他擡高了頭,作出了個在旁人看來似乎是很不禮貌的姿勢,然後笑了下。 
         
          “我記得他曾經說我是個三流小說家。” 
         
          “三井先生,您……” 
         
          “沒錯,其實,”他看了那人一眼,“我認爲我是個九流的小說家,只是碰巧運氣好了一點而已。” 
         
          “是麽?”那人的笑容仍然沒有改變的趨向,“不過無論您是三流還是九流的小說家,只要讀者承認了,我們就希望能夠爭取到您的文稿。” 
         
          “對不起,我沒有興趣,就這樣。” 
         
          他開始有點後悔赴這個約,不過很快就恢復了,將錢放在桌子上,他站了起來。 
         
          那個人卻還是安穩的坐在椅子上,似乎在以一種玩味的眼神看著他,讓他有些不愉快。 
         
          “我會讓你改變主意的,三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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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精確的在咖啡杯里加上三勺奶精兩塊糖,抿了下唇,他繼續埋首於文稿中。 
         
          同時爲三家雜誌社做連載可不是件輕鬆的事情,最近又有出版商找上門來,目的是將他的小說結集成書。 
         
          看吧,又得提高工作量。 
         
          說到工作量,他有些煩躁的看著那名很不客氣的霸佔了他的床正在睡覺ING的那位,歎了口氣。 
          用的著這麽認真麽?只不過是慪氣而已,說了句:“除非你願意與男人同居,否則我是不會答應爲你的雜誌寫稿的,就這樣。” 
         
          然後,第二天,他就大剌剌的把所有的東西都搬了來,還笑著說:“如果是和別的男人同居恐怕你不相信,那麽與你住一起總不會錯了吧。” 
         
          不耐煩的將電腦的電源線拉掉,看著電腦在一聲慘叫後黑屏,他突然有了點好心情。  
         
          “我真是個笨蛋。”對著空無一物的冰箱,他伸了個懶腰,“看來又得去超市了。” 
         
          “不,應該說,是個白癡才對。” 
         
          他一直很懷疑那個帶著無害的標準笑容的傢夥的耳朵是什麽質地的,無論他說的再快再輕再模糊,那個傢夥都可以聽的一清二楚。問他原因,他就會作出一個很搞笑的表情,再加一句:“因爲,三井先生是我最重要的人啊,所以,無論說什麽,我都要聽清楚!” 
          看,回答了跟沒回答一樣。 
         
          “你什麽時候可以從我的公寓裏搬出去?” 
         
          說實話,他的確是想用“滾”這個動詞的,但在數日的冷言冷語加上粗魯的舉動都無法讓他感到一點點不自在的情況來看,那一切都是白搭,還不如恢復平常。 
         
          “什麽時候,三井先生您願意爲雜誌社寫稿爲止。”  
         
          很好,繞了一大圈,又繞回了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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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撇去那個小子在某些方面的脫線不談的話,和他住在一起確實不是件太糟的事。 
         
          比如說,他會做飯。 
         
          “君子遠庖廚”這句話在他身上完全找不到絲毫的解釋。不過,這也恰好解決了他爲解決溫飽一周要吃一天泡面兩天速食三天外賣的狀況。 
         
          又比如說,他會打掃。 
         
          單身男子的房間不會乾淨到哪里去,更何況他是個小說家,所以墨水稿紙漫天飛舞應該是很尋常的狀況。但那個傢夥以“無論怎麽說這種地方都不可以住人”的莫名理由把他寫字桌裏所有的原先他準備用來折紙飛機的廢紙和一堆不知什麽時候買回來估計已經變質了N久的墨水全部打包送給了垃圾車。 
         
          等等。  
         
          但最大的問題在於,他在某些方面脫線的近乎白癡。FOR EXAMPLE,他喜歡在半夜他趕稿的高峰時期在客廳放某些即使在白天看也足以讓某些人嚇破膽的FILM。他一直搞不清楚那個脫線的傢夥爲什麽可以在邊看著僵屍吸人血之類的畫面時嘴裏還能不閑著的啃著番茄。 
         
          “對了,你想吃石榴麽?” 
         
          某日,他被拖去看某部吸血鬼電影時,突然被問起來。 
         
          “恩?” 
         
          其實他根本不想在這裏浪費時間,事實上,他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因爲,據說,石榴裏有人血的味道哦。”  
         
          後來的某一日,也許是他們共同居住——他一直很厭惡把這叫做“同居”——後的第二個月時卻瞧著那人打包著行李,像是準備出遠門的樣子。 
         
          “終於打消主意了嗎?” 
         
          想必他的樣子一定不是怎麽正經的,畢竟在連著趕稿超過36小時後,是沒有人能夠做到整潔如新的。只見那個原先只專心收拾的傢夥在擡頭看到他後,突然露出了個很詭異的表情。 
         
          “只是因爲某些事情需要回老家一次罷了,不需要露出這麽依戀的表情拉,”他的語氣意料外的曖昧,接著他聳了聳肩,笑了一下,“還有,記住哦,即使是肚子餓了,也不要去喝墨水,否則肚子會痛哦。” 
         
          並不太明白“某人”意思的他在“某人”終於出了門以後照鏡子才發現從下嘴唇一直延伸到舌頭的部位拖著一條長長的墨線。確是象喝了墨水似的。 
         
          “那個該死的傢夥。” 
         
          卻是笑著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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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眼過了有半個月,那個突然出現卻又突然消失的某人依然未見蹤影。 
         
          不過,答應他的連載還是開始了。 
         
          一切都很平穩的進行著,除了不見了的人。  
         
          他覺得有靈感的日子又離開他了,前一段時間--應該說是那傢夥在身邊的時候雖然很煩,但卻讓他能夠真正地寫些什麽東西。 
         
          "真是個不講信用的傢夥。" 
         
          有的時候也會這樣想。 
         
          更多的時候認爲他會回來。  
         
          直到某天在報紙上看到的消息。 
         
          關於某雜誌總編輯和他的同性戀人的消息。 
         
          那位誹聞中的同性戀人卻是出乎意料的面熟。  
         
          "從頭開始就是一個遊戲罷了吧。" 
         
          微笑著將手裏的報紙捏成無特殊形狀的一團,丟到不知名的某處。 
         
          "已經……完全沒有靈感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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